作者: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
來源: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
日期:2024-10-09
答:根據《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(huán)節(jié)稅收政策的通知》(財稅 〔2008〕137號)的規(guī)定:“……二、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征收印花稅。……本通知自2008年11月1日起實施。”
以上回復作為國家稅收政策宣傳,內容僅供參考,具體情況應以當地主管稅務機關要求為準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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